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广东教师招聘网 > 成绩查询 > 2021年8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成绩及入围体检公告

2021年8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成绩及入围体检公告

2023-08-30 16:33:17

广东教师招聘网

  广东教师招聘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1年8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成绩及入围体检公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以下是公告详情:
广东教师招聘

  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已结束。现将成绩及体检事项予以公布: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上午08:00前到达并签到。

  三、体检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地铁4号线长湖站B出口)2号楼一楼健康管理科保健部。

  四、体检程序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体检表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三)体检费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支付。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公布。

  七、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5-23336315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1日

教师招聘就业推荐 立即填写求职意向

立即提交

广东教师招聘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广东教师招聘网 [http://www.gdjszp.com/]

关键词: 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成绩及入围体检

本文地址:http://www.gdjszp.com/gdcjcx/5109.html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码填写河北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河北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考生交流群

扫码加入广东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教招每日—练、招聘信息、考试提醒等,教务老师全天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3广东教师招聘网 http://www.gdjsz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广东教师招聘网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广州传爱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粤ICP备2020104033号-7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