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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广东教师招聘网 > 备考资料 > 基础知识 > 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10

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10

2022-01-10 09:54:08

广东教师招聘网

  广东教师招聘网为各位考生带来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10,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

  知识点十:年龄

  1.“年龄阶段划分”——婴儿期:0-3岁 幼儿期:3-6.7 童年期:6.7-11.12 少年期:11.12-14.15 青年初期:14.15-17.18

  2.《未成年人保护法》18/16——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 不允许单独居住:16周岁以下

  3.《预防犯罪法》14/16:不满14周岁,情节轻微,给予训诫

  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父母严加管教

  4.“关键期”——口头语言:2-3岁;书面语言:4-5岁;道德形成:9岁/初二;学习外语:10岁之前。

  5.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转变——小学4年级

  6.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10岁

  以上就是“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10”的全部内容,关注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网(www.gdjszp.com)了解更多广东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如广东国编考试,高校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广东教师招聘考试公告、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入口、以及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汕头、珠海、佛山、江门等地区教师招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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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东教师招聘考试易混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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